2006年被抚顺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开放年”,将通过开展大规模的招商活动,引进大量域外资金投入到抚顺进行项目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建设7处工业团地作为招商项目建设的载体。
为了预防工业团地规划实施及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市环保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了三项措施,从源头抓起,防止污染和破坏:一是对招商项目提前介入,提供咨询服务。市环保局成立了常务副局长为组长,有关环保专家组成的规划与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小组,主动深入到各县区政府,了解各县区招商项目建设的动态信息,对一些已经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介绍环保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规划与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已经为8个拟建项目提供了咨询服务。清原县引进的项目中有4个属于化工、屠宰项目,因为此类项目将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环保专家提出了不适合建在大伙房水库上游的建议,被投资方和县政府采纳,避免了污染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的产生。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把环保准入关。启动了工业团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建设的7个工业团地中已有5个工业团地的规划编制环评报告书并通过了环保专家的审查。环评报告就各团地因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了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同时,市环保局加强监管,要求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并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建设环保配套设施,经验收后方可生产。对不履行环保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项目,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给予严厉处罚。三是编制项目建设环保指导目录。根据环保法律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全市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和环境容量,编制项目建设环保指导目录,划定全市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明确了哪些区域适合哪类项目建设的意见,为各地区招商项目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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