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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06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排污企业违法行为, 保障群众健康,市环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启动了抚顺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2006年6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
今年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五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清理整顿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问题。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停产整顿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取缔大伙房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及违法排污企业,清除区内违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关停大伙房水库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未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改建项目;责令在大伙房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全面排查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对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消除饮用水源污染隐患。二是清理各类工业园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产的企业,实施停建或停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予以淘汰;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不能达标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三是清理和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清理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对化工、冶炼、造纸等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查处建设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四是集中开展矿山企业环境整治。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取缔、关闭在自然保护区等禁采区内采矿的矿山企业;坚决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尤其是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矿山企业;淘汰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矿山企业;停产或限期整改尾矿贮存场所等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五是对环保“三同时”未验收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对2003年以来,未按“三同时”要求建设的项目和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没有按“三同时”要求建设的项目和没有履行“三同时”验收程序,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一律停产整治。“三同时”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对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并限期验收,逾期达不到环评要求和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04 08: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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