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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环境保护大会确定五项任务落实国务院决定
 


  2007年5月11日,抚顺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在全面总结“十五”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为了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2007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与省环保局共同制定和实施《抚顺市以环境优化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简称“抚顺行动计划”), 以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为手段减少环境污染,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二是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全面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保证全市85%以上的工业废水实现在线监控。继续开展望花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巩固和扩大望花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力争望花地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不少于200天。继续加大污水治理力度,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要实现污水“零”排放。全面启动脱硫工作,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10月底前要建成脱硫装置并投入运行,抚顺热电厂等其他电力企业的脱硫工程要启动。开展浑河城区内13条支流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沿河两岸环境质量和水质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环境保障。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抚顺县社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重点要搞好后安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能力1000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大伙房水库上游重点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流入大伙房水库3条主要河流的台沟、鼓楼和北杂木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入库河流的水质实施连续监控否。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为前置条件之一,共同把好项目的环保准入关。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没有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组织开展《环评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已经开工生产的要停止生产,限期整治,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五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大伙房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对20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检查,确保污染处理装置持续有效运行。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集中整治浑河沿岸的化工企业,督促有关企业抓紧整改隐患,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治污染措施。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30 09: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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