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二氧化硫污染主要来自于火力发电企业,6家电厂年排放二氧化硫5.85万吨,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63%。为了实现二氧化硫的减排目标,抚顺市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加快电厂脱硫的步伐:
一是加强在建脱硫工程的调度,督促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工程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6468吨;
二是依法关停小机组,要求辽宁发电有限公司必须于2007年10月31日前关停6台5万千瓦机组,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000吨。
三是对4家电厂限期治理。责令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抚顺热电厂必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并投入使用,并且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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