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负责人:随文义(办公室)
负责人:付强(政策法规处)
办公电话:8289600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2.规划财务处 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负责人:张晶刚
办公电话:8289609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环境整治资金、基金计划;归口联系和管理环境统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核定工作;负责环保系统财务监督及内部审计监督,协调和指导专业技术培训和财务工作,参与有关环境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局财务结算中心工作。
3.污染控制处 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负责人:刘岩
办公电话:8289617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市水体、空气、土壤和声环境保护工作和核安全、放射性及辐射环境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工业废弃物去向许可证、固废进口审核等管理制度,指导有毒有害固废处理,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实施环保达标区建设;负责监督管理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4.监督管理处 地址:新抚区西四街4-4(行政服务大厅)
负责人:荆万钧
办公电话:2867489 办公地点:抚顺市公共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开发建设活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规划、计划及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辖区内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指导县区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协助国家和省监督检查《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
5.生态保护处 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负责人:童军
办公电话:8289616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编制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畜牧业集约化产业;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负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恢复整治、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协调小城镇环境建设。
6.科技外事处 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负责人:于晓颖
办公电话:8289615
主要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参与拟定地方环保产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环保产业市场;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环境保护科技研究和引进,组织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环境产品认定、环保工程设计和设施运营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归口联系环境监测、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7.人事处(机关党委) 地址: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负责人:王立平
办公电话: 8289608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做好县区环境保护机构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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