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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摘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摘抄)
(2007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2007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把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总量减少10%,作为约束性指标。

  
第一篇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
  
  ……
  
  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制约发展的一些长期性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经济结构不合理,解决“三农”问题任务相当艰巨,就业压力较大,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解决。“十五”时期在快速发展中又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投资和消费关系不协调,部分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能源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加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较多。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将长期存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加剧,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有新的表现,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

 第二章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
  
  ——立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发展,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作为着力点,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转变。
  
  ……

 第三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 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3个和4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
  
  ……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6 000万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亿公顷,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2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
专栏2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经济 国内生产总值(万亿元) 18.2 26.1 7.5 预期性
增长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 13?985 19?270 6.6 预期性
经济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40.3 43.3 [3] 预期性
结构 服务业就业比重(%) 31.3 35.3 [4] 预期性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同内生产总值比重(%) 1.3 2 [0.7] 预期性
  城镇化率(%) 43 47 [4] 预期性
人口资源环境 全国总人口(万人) 130?756 136?000 <‰ 约束性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20] 约束性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30] 约束性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率(%) 0.45 0.5 [0.05] 预期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5.8 60 [4.2] 预期性
耕地保有量(亿公顷) 1.22 1.2 -0.3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18.2 20 [1.8] 约束性
公共服务人民生活 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5 9 [0.5] 预期性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亿人) 1.74 2.23 5.1 约束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23.5 >80 >[56.5] 约束性
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4?500] 预期性
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     [4?500]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4.2 5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0?493 13?390 5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3?255 4?150 5 预期性
备注: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为2005年价格;带[ ]的为五年累计数;主要污染物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

专栏3 规划指标的属性
  
  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凝聚人民意愿的国家战略意图,其中的量化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
  
  预期性指标是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
  
  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政府责任的指标,是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第三篇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

 第十三章 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

  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重组、提升水平的原则,加快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产业集中度。

第一节 优化发展冶金工业

  坚持内需主导,着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加速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提高钢铁产品档次和质量。推进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发挥钢铁企业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和废物消纳处理功能。鼓励企业跨地区集团化重组,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结合首钢等城市钢铁企业搬迁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曹妃甸等钢铁基地。积极利用低品位铁矿资源。
  
  控制电解铝总量,适度发展氧化铝,鼓励发展铝深加工和新型合金材料,提高铝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大铜铅锌锰矿资源勘察力度,增加后备资源,稳定矿山生产。控制铜铅锌冶炼建设规模,发展深加工产品和新型合金材料。加强稀土和钨锡锑资源保护,推动稀土在高技术产业的应用。

 第二节 调整化学工业布局

  按照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调整石化工业布局。在油品消费集中区域以扩建为主适度扩大炼油生产能力,在无炼油工业的油品消费集中区域合理布局新项目,在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区域控制炼油规模。关停并转小型低效炼油装置。合理布局大型乙烯项目,形成若干炼化一体化基地,防止一哄而上。
  
  调整化肥、农药、农膜工业布局和结构。在能源产地和粮棉主产区建设百万吨级尿素基地,建设云南、贵州、湖北磷复肥基地和青海、新疆钾肥基地。控制农药总量,提高农药质量,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发展和推广可降解农膜。
  
  优化发展基础化工原料,积极发展精细化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
  
  提高药品自主开发能力,巩固传统化学原料药,开发特色原料药。加强中药资源普查、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建设中药资源基地,大力发展中药产业。

 第三节 促进建材建筑业健康发展

  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为重点,促进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日产5 000吨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逐步淘汰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玻璃等建筑材料质量及加工深度。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以及绿色装饰装修材料。
  
  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发展建筑标准件,推进施工机械化,提高建筑质量。

 第十四章 提升轻纺工业水平

  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满足多样化需求,扩大高端市场份额,巩固和提高轻纺工业竞争力。

第一节 鼓励轻工业提高制造水平
  
  运用信息、生物、环保等新技术改造轻工业。调整造纸工业原料结构,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草浆生产线,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林纸一体化工程。大力发展食品工业,提高精深加工水平,保障食品安全。鼓励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和皮革及其他轻工行业开发新产品,提高技术含量和质量。

 第二节 鼓励纺织工业增加附加值

  提高纺织工业技术含量和自主品牌比重。发展高技术、高性能、差别化、绿色环保纤维和再生纤维,扩大产业用纺织品、丝绸和非棉天然纤维开发利用。推进纺织工业梯度转移。
  
  ……
  
第五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第十九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
第二十章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第一节 优化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继续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

 第二节 重点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第三节 限制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专栏8 部分限制开展区域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 禁止非保护性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保护野生动物。
  
  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 禁止林木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
  
  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 在已明确的保护区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多种珍稀动物基因库。
  
  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 适度开展水能,减少林木采伐,保护野生物种。
  
  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新疆阿尔泰山地森林生态功能区 禁止非保护性采伐,合理更新林地。
  
  青海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 封育草地,减少载畜量,扩大湿地,涵养水源,防治草原退化,实行生态移民。
  
  新疆塔里木河荒漠生态功能区 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强药材开发管理。
  
  新疆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功能区 控制放牧和旅游区域范围,防范盗猎,减少人类活动干扰。
  
  藏西北美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 保护荒漠生态系统,防范盗猎,保护野生动物。
  
  东北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扩大保护范围,降低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湿地环境。
  
  苏北沿海湿地生态功能区 停止围垦,扩大湿地保护范围,保护鸟类南北迁徙通道。
  
  四川若尔盖高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停止开垦,减少过度开发,保持湿地面积,保护珍稀动物。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 加强天然林、湿地和高原野生动植物保护,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牧民定居和生态移民。
  
  川滇于热河谷生态功能区 退耕还林、还灌、还草,综合整治,防止水土流失,降低人口密度。
  
  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沙漠化防治区 禁止过度开垦、不适当樵采和超载放牧,退牧还草,防治草场退化沙化。
  
  内蒙古科尔沁沙漠化防治区 根据沙化程度采取针对性强的治理措施。
  
  内蒙古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区 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加强综合治理。
  
  毛乌素沙漠化防治区 恢复天然植被,防止沙丘活化和沙漠面积扩大。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 控制开发强度,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淤地坝。
  
  大别山土壤侵蚀防治区 实行生态移民,降低人口密度,恢复植被。
  
  桂黔滇等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 封山育林育草,种草养畜,实行生态移民,改变耕作方式,发展生态产业和优势非农产业。

第四节 禁止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专栏9 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共243个,面积8 944公顷。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共31处。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共187个,面积927万公顷。
  
  国家森林公园 共565个,面积1 100万公顷。
  
  国家地质公园 共138个,面积48万公顷。

第五节 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财政政策,要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投资政策,要重点支持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要引导优化开发区域转移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引导重点开发区域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土地政策,要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人口管理政策,要鼓励在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对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
 第六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一节 节约能源

  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工作。加大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实施力度,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设备。制定替代液体燃料标准,积极发展石油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专栏10 节能重点工程
  
  低效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 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
  
  区域热电联产 发展采用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将分散式供热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
  
  余热余压利用 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
  
  节约和替代石油 在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油措施,发展煤炭液化、醇醚类燃料等石油替代产品。
  
  电机系统节能 在煤炭等行业进行电动机拖动风机、水泵系统优化改造。
  
  能量系统优化 在石化、钢铁等行业实施系统能量优化,使企业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等。
  
  绿色照明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以及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等。
  
  政府机构节能 政府机构建筑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改造,在政府机构推广使用节能产品等。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更新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

第二节 节约用水
  
  发展农业节水,推进雨水集蓄,建设节水灌溉饲草基地,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基本实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重点推进火电、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抓好城市节水工作,强制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扩大再生水利用。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矿井水利用。

第三节 节约土地
  
  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建立健全用地定额标准,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开展农村土地整理,调整居民点布局,控制农村居民点占地,推进废弃土地复垦。控制城市大广场建设,发展节能省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到2010年实现所有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

第四节 节约材料
  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提高建筑物质量,延长使用寿命,提倡简约实用的建筑装修。推进木材、金属材料、水泥等的节约代用。禁止过度包装。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

第五节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抓好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冶金和化工废渣及尾矿等工业废物利用。推进秸秆、农膜、禽畜粪便等循环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废纸、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推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黄河三角洲、三峡库区等高效生态经济。

专栏11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重点行业 建设济钢、宝钢、鞍本钢、攀钢、中铝、金川公司、江西铜业、鲁北化工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产业园区 建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及园区集中供热和废物处理中心,建设河北曹妃甸、青海柴达木等若干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建设湖南汨罗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和加工示范基地。
  
  再生金属利用 建设若干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示范企业。
  
  废旧家电回收处理 建设若干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示范基地。
  
  再制造 建设若干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电机和轮胎翻新等再制造示范企业。

第六节 强化促进节约的政策措施
  
  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实行单位能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水耗准入标准、主要用能产品和建筑物能效标准、重点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取水定额标准。严格执行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实行强制淘汰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制度。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政府节能采购、合同能源管理。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石油替代产品开发的财税、价格、投资政策。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第二十三章 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

专栏12 生态保护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 对工程区内9 418万公顷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工程区造林579万公顷。
  
  退耕还林还草 在长江、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以及北方风沙地区等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退牧还草 在内蒙古东部、内蒙古甘肃宁夏西部、青藏高原东部、新疆北部四大片区治理严重退化草地。
  
  京津风沙源治理 退耕还林34万公顷,在宜林荒山荒沙地区造林29万公顷,人工造林127万公顷,飞播造林145万公顷,封沙育林育草95万公顷,草地治理291万公顷。
  
  防护林体系 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四期工程,长江、珠江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及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推进三峡库区绿色带建设。
  
  湿地保护与修复 建设222个湿地保护区,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49个,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管理等措施恢复重要湿地。
  
  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 退牧还草644万公顷,退耕还林还草0.65万公顷,封山育林、沙漠化土地防治、湿地保护、黑土滩治理80万公顷,鼠害治理209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5万公顷。
  
  水土保持工程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 900万公顷。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设和完善一批自然保护区,继续实施对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拯救工程。
  
  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 通过植被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草、种草养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土地整治和水土保持、改变耕作制度、建设农村沼气、易地扶贫等措施,加大石漠化地区治理力度。
  在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限制开发区域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健全法制、落实主体、分清责任,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国生态系统的侵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第二十四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
  加大“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对主要河流和湖泊排污的管制,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严禁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污水。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第二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建燃煤电厂必须根据排放标准安装脱硫装置,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加强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专栏13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三河三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松花江、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的水污染治理工程。
  
  燃煤电厂烟气脱硫 增加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能力,使90%的现有电厂达标排放。
  
  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 建设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核与辐射安全工程 加快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建设,解决高放射性废物永久处置问题。
  
  铬渣污染治理 对堆存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所有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

第四节 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

  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第二十五章 强化资源管理

  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管理

  顺应自然规律,调整治水思路,从单纯的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雨洪资源科学利用转变,从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转变。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控制地下水开采。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健全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合理规划建设其他水资源调配工程。

 第二节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修编的管理。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用途管制和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加强土地产权登记和土地资产管理。

第三节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勘察开发统一规划管理,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强化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开发。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依法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完善重要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国家重要矿产品储备,调整储备结构和布局。实行国家储备与用户储备相结合,对资源消耗大户实行强制性储备。

第二十六章 合理利用海洋和气候资源

 第一节 保护和开发海洋资源

  强化海洋意识,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开发海洋资源,实施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综合治理重点海域环境,遏制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生态恶化趋势。恢复近海海洋生态功能,保护红树林、海滨湿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加强海岛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海洋功能区划,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严格限制开采海砂。有重点地勘探开发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国际海底资源。
  
第二节 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加强空中水资源、太阳能、风能等的合理开发利用。发展气象事业,加强气象卫星应用、天气雷达等综合监测,建立先进的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增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能力,提高预报准确率和时效性。增强气象为农业等行业服务的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大气成分和气候变化监测、预测、评估工作。
  
  ……
 
 第十四篇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实现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
第四十七章 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

  改进产业政策工作,增强对国内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统筹,加强信贷、土地、环保、安全、科技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采用经济手段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对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薄弱环节的扶持,重点支持研究开发,培育核心竞争力。按照适度偏紧原则调控高耗能产业规模,控制生产能力盲目扩张。按照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减少资源跨区域大规模调动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主要使用海路进口资源的产业在沿海地区布局,主要使用国内资源和陆路进口资源的产业在中西部重点开发区域布局。实施品牌战略,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专栏18 中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

  新农村建设 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饮水安全,农村公路,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农村公共文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植保工程,灌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及种养业良种工程等。
  
  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基层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就业服务,社区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设施,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设施及支撑体系,防洪、气象、地震等防灾减灾,采煤沉陷区治理,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生态移民,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等。
  
  资源环境 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地质勘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节能节水节地,循环经济示范等。
  
  自主创新 知识创新工程,重大科学工程及科技基础设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及国产化,资源节约技术和推广等的示范。
  
  基础设施 国家铁路、国家高速公路、重要港口和航道、枢纽机场和重要支线机场、空管设施,南水北调、大江大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战略物资储备,可再生能源,城市供水管网、燃气和集中供热设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第四十八章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其中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本规划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6 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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