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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副省长在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辽宁省副省长 李佳

(2008年1月4日)



同志们:

刚才,曾培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财政部的领导,分别就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稳步推进普查工作。

这次国务院在全国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这是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从省项重大的各级政府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培炎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完成普查工作。

对这项工作,我省从06年第四季度开始,就着手开展了前期准备。省、市、县三级政府大部分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政府印发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省污染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清查工作方案,同时,对各市普查工作骨干和教师进行了培训,及时开展了普查宣传工作。普查员培训、普查宣传及省级普查经费落实等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可以说,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搞好这项国情调查,我们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

下一步,我们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两个月时间,完成重点污染源的普查监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及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从下个月开始,全面开展普查工作,上半年,要陆续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为后期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要抓好关键环节,全面完成普查工作。

从整个普查工作的情况看,污染源监测、污染源清查核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普查资料填报、强化对普查工作的监督,是这次国情调查需要把握好的5个关键环节。请大家围绕这5个环节,组织好相关工作,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第一个环节,是监测工作。这是获取污染源排放第一手信息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手段,也是我们搞好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这次普查,我省有258家企业被纳入国家重点普查监测对象,按要求应100%的进行监测,但是,目前我们的监测工作还不到位,监测率仅有65%左右,差距还很大。因此,各地要按要求抓紧补测,省环保局要给予有力指导,对不合格的,要重新采样监测。

第二个环节,是清查核查。据04年经济普查,我省有工业污染源29万多家,生活污染源15万多家。但是,从目前各市上报的情况看,这次纳入普查的污染源比04年普查数据少,说明我们有遗漏,清查工作还不到位。所以,各地要在2月份全面开展普查之前,该补充清查的要补进去,该重点核查的要核进来,保证普查“不重不漏”,以确保普查结果的全面和准确。

第三个环节,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这次普查,我省需要配备普查员约4万名,普查指导员约5千名。普查工作技术性强,这些同志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因此,各地要尽快从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居委会等单位选聘人员,采取分级、分类、分批培训等方式,认真组织好业务培训。目前,省里为各市仅培训了1700多名骨干和教员,大量的培训工作要由各市来做。各地要抓紧组织培训,在今年1月底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第四个环节,是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今年3月和4月,是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也是攻坚阶段。我们要集中人力、物力,搞好入户调查和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为确保普查质量,一是广大普查员、指导员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普查工作规范和流程,认真审核企业填报数据;二是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力量,检查和指导普查资料填报工作,全面审核数据报表,防止弄虚作假;三是各级政府领导要亲临现场,加强组织协调,努力为一线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以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个环节,是强化对普查工作的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既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也要积极监督这次普查工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普查任务,保证普查质量,为切实掌握全省污染源动态情况、制定环保政策、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要加强领导,搞好协作,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这次普查,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一是要抓紧成立机构。目前,全省14个市,有2个市还没有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100个县(市、区),有将近30个还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这次会议之后,没有成立的,要马上成立,为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确保经费落实。省级经费已经基本得到了落实,省财政厅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拿出了4500多万,作为今年的普查经费,随着工作进展,还要给予相应支持。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各市。会后,请各市、县(区、市)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抓紧把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请省财政厅给予指导和监督,以确保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市绝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全省普查质量,拖全省乃至全国普查工作的后腿。

三是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去年,省政府下发的普查方案,已经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今天,我再重申一下:省农委会同海洋渔业和动监等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并指导各市做好相应普查工作;省环保局除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外,还要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省统计局、工商局负责向省普查办提供企业名录和清查基本信息,同时指导各市、县(区)统计和工商部门积极参与生活源的普查;省公安厅负责向省普查办提供全省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并指导各市公安部门填报《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普查表》;请省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尽快形成“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切实做好普查工作。

四是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普查工作,省政府决定,由我担任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长江、晓林和秉杰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宣传、财政、经贸、公安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各市也要由一名副市长任组长,以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普查工作的领导。同时,省政府还决定,这次普查工作,要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以确保普查工作责任的落实。

同志们,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抓紧准备,抓紧工作,圆满完成普查任务,为推动我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做出我们的不懈努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7 09: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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