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污染源普查专题 >> 工作动态 >>

抚顺市召开污染源普查数据比对汇总审核互查工作会议
 
抚顺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高度重视数据审核和修正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实施安排的通知》(辽污普办发[2008]44号)要求,全面提高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终报工作顺利完成,11月18日-19日在罗台山庄组织召开了污染源普查数据比对汇总审核互查工作会议。市、各县(区)普查办领导及技术骨干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在各县(区)自查基础上,按照普查数据汇总审核要点及软件高级查询功能相关模板,各县(区)对普查数据进行了互查,减少技术性差错。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市普查办给予了具体的技术指导,进行修正。最后,市普查办汇总各县(区)普查数据,同时开展数据汇总,深入自查,继续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数据,整体把握数据质量。这次会议,高效利用了有限的时间,抓紧查重补漏,核实修正错误数据,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抚顺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08年11月20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03 09:34:21
   
  抚顺市环保局 版权所有 制作与维护:抚顺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邮编:113006  电话:0413-8289621 8289622
  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5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