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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环境2008年第4期
 



抚顺经济开发区环保“解限”整改
通过省环保局初审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13日上午,省环保局召开全省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新闻通报会,会议指出了抚顺经济开发区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宣布对抚顺经济开发区实行环境保护区域限批。
市委、市政府和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12月14日,常务副市长孟陵斌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决定成立以副秘书长陈浩毅为组长,环保局、监察局、编委办等部门参加的经济开发区解限整改督察组,进驻开发区开展解限督察工作。工作组分别从项目审批、执法检查、环保机构建设等方面对开发区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督察指导。开发区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市长助理、管委会主任佟泽宾立即主持召开班子会议,传达省新闻通报会精神,深刻剖析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研究部署整改措施,调动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整改工作。经过督导组和开发区四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通报会上指出的抚顺经济开发区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
4月23日经抚顺经济开发区申请,省环保局“解限”检查组来经济开发区检查,对所作的前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对“解限”工作领导重视,高度认识,并在环保机构建设、环保档案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规划环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表示要向省环保局党组汇报,党组近期将研究省内有关开发区的“解限”问题。
二、省环保检查组提出几个具体意见
1、除179个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应对开发区内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并做出处理。
2、开发区实行“无费区”的规定不适用环保部门,有关此方面的市级文件应予以明确。
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质量要提高。
4、开发区集中供热情况要有说明,包括工业集中供热。
5、现有的规划环评初稿报省局。
6、经济开发区分局是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不能以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名义出审批文件。
7、对已经审批的具备验收条件建设项目要抓紧验收,市环保局要协调好监测力量。
三、对下一步“解限”工作的建议
针对省环保“解限”组提出的7条意见,我们认为应该抓紧整改,争取在检查组向省局党组汇报之前解决,具体建议是:
1、开发区立即组织力量,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提出具体项目名单并拿出处理意见,防止出现疏漏。
2、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或以市政府的名义行文,明确“无费区”不包括环保部门的收费。
3、按省局要求,抚顺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项目一律由市环保局出审批文件,具体的操作办法我们将与抚顺经济开发区共同研究。
4、尽快提高项目的环保验收率。市环保局立即协调各县区环保局,集中时间对开发区内应该验收而没有验收的建设项目加大监测力度,使验收率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有较大提高。
5、抚顺经济开发区在进一步整改的基础上,重新形成汇报材料报省局。




抄报:市委书记刘强、市政府代市长王阳、副市长奚克路、秘书长宋庆延、副秘书长王飞
市环保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5份)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9 10: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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