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片新闻 >>

清原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已经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检查验收
 
图文报道

清原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

已经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检查验收



199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被列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几年来,在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清原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了以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1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检查验收组对清原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县领导工作汇报后,将分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核实材料等形式进行详细检查,整个检查验收工作历时两天。

作者:       发布时间:2003-12-22 10:14:30
   
  抚顺市环保局 版权所有 制作与维护:抚顺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邮编:113006  电话:0413-8289621 8289622
  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5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