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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模办的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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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模办的主要职责:
市创模办担负“抚顺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其具体职责是:
1、 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督办、信息、档案等工作。
2、 负责组织拟定创模工作的规划、计划,策划设计
创模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局内各处室组织、监督、
检查创模工作落实情况和创模项目进度,开展创模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4、 负责创模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
5、 负责承办创模的申报和迎接国家验收考核等项
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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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0-24 20:3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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