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抚政办[20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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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抚顺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自然保护区评审与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抚顺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职能是: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市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调研、论证后,向市政府提出审批建议;对建立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申报预审,代市政府拟定《申报书》;对全市自然保护区进行不定期调研、检查等项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于政利 市环保局局 长
副主任:李广瑞 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立城 市林业局副局长
谢 维 市环保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委 员:王广洪 市计委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处长
王维和 市农业局环保站站长
车启芬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化学系副教授
兰永正 市旅游局旅游开发处处长
刘 弋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
许 利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
李东风 抚顺教师进修学院高级教师
李继宏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综合技术处处长
张晶刚 市环保局生态保护处处长
周宝生 市建委村镇处处长
赵世凯 市林业局教授级高工
赵 剑 大伙房水库管理局供水水政处处长
徐大勇 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
党林娜 市环保局生态保护处科员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晶刚(兼)。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机构 保护区 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8月7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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