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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上游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调度会在市环保局召开
 
2008年8月1日下午2时,抚顺市大伙房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在市环保局五楼小会议室召开水库上游五城镇(清原、红透山、新宾、永陵、南杂木)污水处理厂建设调度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市环保局副局长(兼指挥部主任)马绍军、生态保护处处长童君、市环科院院长王桂芳、新宾县环保局局长朴熙春、副局长房守国、清原县环保局总工程师周永金、市发改委何广明工程师、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高级工程师幕卫东、市政设计院副院长郑世军、总工董历新、市国土局副处调研员邵方迪。会议由马绍军副局长(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单位承担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目前,水库上游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有了一定进展,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土方挖掘已完成三分之二工作量,工程进度按预期目标进行,建设工期97天;永陵、清原、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开始初步设计;新宾镇污水处理厂着手进行初步设计前期准备工作。但是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工程建设出现一定阻力,具体问题为:1.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为基本农田,受政策制约,手续办理繁杂;2.清原县要求扩大建设规模与专家意见抵触,审批时间拖延;3.北京化工大学提供技术与评审专家意见分歧,加之与合作方-市政设计院协作意向未定,导致新宾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程缓慢;4.因基础数据和资料缺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致使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难度增大,影响整个工程进度;5.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标准变更,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及相关技术参数需要重新调整,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程进度。
会议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会议认为,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保护水库水质环境安全重要举措,省政府已经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完成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保障全省2000万人口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采取特事特办、办事从简原则,对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加以落实。
1.清原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指挥部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已经确定的污水处理规模的建设方案,迅速上报市发改委立项所需审批文件,市发改委在本月8日之前办理完成清原、红透山两镇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宾镇污水处理厂)可研报告审批。
2.新宾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以县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打报告,申请协调解决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问题,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出面,加大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力度,确保征地问题尽快得以解决。
3.市政设计院本月底之前完成新宾镇、清原镇两座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工作,9月5日以前完成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任务。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土地征用应抓紧办理,施工图设计可适当顺延。
4.市环科院于本月10日之前完成清原、红透山、永陵、新宾四城镇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任务,交由两县环保局办理环评审批事项。
5.清原、新宾两县工程建设指挥部要科学合理安排和衔接各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段,适时将拟建项目在网上公示,缩短工程招投标周期。
6. 清原、新宾两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应建立多渠道建设资金政策争取机制,把握机遇,最大限度获得国家、省市各项建设资金的支持。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5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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